专家访谈|大数据时代企业税收管理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应对
2016年“金税三期”全面实施后,税务部门近年来的“征、管、查”均围绕“以票控税”越来越严,尤其是虚开的企业,将一查到底。
而2020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内容《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的采购公示信息,正式宣布金税四期的到来。
从其采购信息可以看出:金税四期进行了系统升级,加强了技术层面的监控。
在大数据的监管下,企业或许会面临更多企业目前还未发现的税务风险,关于此问题,我们特别邀请了睿驰明雅资深财富管理咨询师施忠贤老师针对“大数据时代企业税收管理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应对”展开访谈。
Q1
金税四期上线后监管更严,
会涉及哪些方面呢?
A1
企业税务方面更加严格是肯定的,而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也就是说,我们将会迎来一个监管更加严格的时代。
Q2
那么企业税务管理方面
可能会面临什么风险呢?
A2
税务监管更加严格,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也会更多,我简单通过两个案例来分析一下。
★ 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提示
广州*******站是一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
1、福利费
该站事业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合计1391.77万元,扣除住房公积金547.65万,金额为844万元,应作为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福利费为97.82万元,因此,该单位福利费合计为941万元,按工资总额5257.96万元14%计算,福利费超支204.8856万元。
2、资本性支出
该单位资本性支出208.5万元,为购置固定资产,在当年支出中一次性列支。
3、赠与
该单位在支出中列支赠与支出3,012.30万元,为下拨资金给下属企业,作为当年经营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不符合财务及所得税法规定,需进行纳税调整。
★ 少确认投资收益补税
***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混凝土有限公司67.86%股权、持有的***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分别转让给***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金额分别为6194万元元、10124.93万元,上述两项投资,账面投资成本分别为2248万元、2513万元,投资转让收益合计为11,557万元,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在2018年度完成,2018年该公司已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6927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点“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条“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上述两项文件的规定,***集团有限公司应将两项股权转让的所得11,557万元,在2018年度确认为投资收益,并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此项股权转让事项,***集团有限公司少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4629.91万元(11557万元-6927万元),少交企业所得税1157.47万元(4629*25%)。
除此之外还有: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 ,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
5、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
6、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等。
Q3
面对这些税务风险企业要如何应对?
A3
面对这些潜在的税务风险,企业应当提前建立起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此外再配合定期进行税务风险排查,对潜在税务风险的提前防控,从而避免这些税务风险。
Q4
怎么进行税务风险排查呢?
A4
企业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1、按上报税务机关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排查
根据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税收申报数据、纳税鉴证报告数据、备案信息、发票购买及开票数据,梳理日常报送数据之间基本的逻辑关系。
2、按税务预警指标进行排查
如:预收账款分析可用预警指标:
● 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 企业期末预收账款变动率与销售收入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
● 指标值=期末预收账款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率
● 期末预收账款变动率=(本期预收账款期末值—上期预收账款期末值)/上期预收账款期末值
● 销售收入变动率=(本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
3、按编制的税务风险清单进行排查
增值税如:
(1)是否区分增值税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
(2)是否存在已收款、货物已发出或劳务已完成,而未申报的情况
(3)是否存在不属于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的情况
(4)是否将用于简易计税或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财税【2017】90号)
(5)是否接受虚开抵扣进项税额
(6)是否未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
企业所得税如:
(1) 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2)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3)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5)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收到政府补助或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等等。
Q5
那么企业内部人员可以做哪些准备呢?
A5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的税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全体职工尤其是财税相关人员应当对税收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企业的采购环节、运营环节、销售环节,包括资金运作的投资、筹资、融资等环节都会产生税务风险,企业人员需要在经济业务的整体流程中控制税收风险点。
Q6
其中企业经营者可以做哪些准备呢?
A6
企业经营和管理者可以提前做以下准备:
1、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审时度势,正确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
2、拥有创造性思维,加强对风险管理和强化企业自身的风险意识,并倡导企业全体员工树立风险防范的意识,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
3、企业的监管层,如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的业务流程和账务进行监督审查。
Q7
财务人员可以做哪些准备呢?
A7
企业财税相关人员作为最直接的参与者,可以提前做以下准备:
1、加强规范:企业财务工作者须把握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
2、加强沟通:密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预防风险性问题的发生;了解最新政策,及时掌握好最新动态;
3、加强学习: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要有法制思维,懂税法,懂税收。
Q8
税务监管更严的情况下,
企业怎么做才能既规避风险又节税呢?
A8
可以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做一个税务筹划,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合理规避税务风险,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由于金税四期后监管除了纳入非税业务,也会加强企业与法人代表,股东,财务之间私人帐户的比对查核,对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方面会加重加强查核,因此做好企业税筹的同时,也要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税筹,避免因为交叉比对引发另外的税务风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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